由于一封没人签收的信件,斯通斯被法院传唤。这位32岁的后卫今夏加入国际米兰,过去曾被拍到在柴郡住所附近,以时速43英里驾驶一辆价值15万英镑的路虎揽胜,而该路段的限速为30英里/小时。事件发生在5月8日,测速摄像头记录了他的超速行为。法院记录显示,斯通斯在首次收到警方联系时承认了驾驶,但未能对第二封信做出回应,导致案件进入法庭程序。最终,他被判扣4分,并需支付666英镑罚款、120英镑诉讼费及266英镑的受害者附加费。
斯通斯在给法庭的信中解释了这个“乌龙”事件,称因代表国家比赛而常年不在家,导致未能及时看到邮件。他提到在5月28日寄出信件后即赴英格兰队报到,之后一直在外,家中无人照看。因此,这封信在他不在期间被搁置。
事件发生恰逢曼城在争夺联赛冠军的紧要时刻,并备战足总杯决赛。斯通斯的世界杯参赛经历也被提及,他在美国的首场比赛中首发,并参与了对墨西哥的四分之一决赛及负于阿根廷的半决赛。时间上来看,警方的第二封信寄出时,斯通斯正随队在美国参与比赛,而他回国后又进行度假及转会,家中空置将近四个月,这封信便这样被留在了无人处理的状态。
对于职业球员来说,666英镑的罚款及总计约1052英镑的账单不算重大开销,而扣4分也不会立即影响他的驾驶资格。然而,该案件通过法庭文书揭示了斯通斯整个夏天的日程安排,从柴郡乡间的小路到英格兰队集训,再到美国世界杯赛场,最后转战米兰新家。斯通斯在信中重申并非故意怠忽,而是因为长时间无人居住。最终,法院依规完成了对他的定罪和罚款,他本人并未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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